舉報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或線索,經查證屬實并立案查處后,舉報人最高可獲30萬元獎勵,獎金最低不低于200元。上海市食藥監(jiān)局日前透露,新修訂的《上海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今年2月起施行。
根據新獎勵辦法,舉報人可以舉報的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或線索共有30類,被媒體多次曝光的“熱門”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均列入其中,包括生產經營營養(yǎng)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食品、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違法違規(guī)收運或加工餐廚廢棄物或油脂等。
上海市食藥監(jiān)局負責人表示,新獎勵辦法將最高獎金增加10萬元,是為了鼓勵社會各界參與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群防群治,助力監(jiān)管部門拓寬監(jiān)管信息渠道、搜集案件線索、增強發(fā)現(xiàn)和打擊違法犯罪的效能。
為鼓勵更多舉報人尤其是企業(yè)內部的“深喉”勇敢站出來,新獎勵辦法還首次明確,屬于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內部舉報的,獎金所占對應案件認定貨值金額的比例,可再上浮1%到2%。為保護舉報者的合法權益,新獎勵辦法允許舉報人通過實名、隱名、匿名等3種方式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