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上海世達食品有限公司在桂冠香腸產品中添加亞硝酸鈉的行為是否違法請示的復函
(滬食藥監(jiān)食生函〔2018〕94號)
(滬食藥監(jiān)食生函〔2018〕94號)
閔行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你局《關于上海世達食品有限公司在桂冠香腸產品中添加亞硝酸鈉的行為是否違法的請示》(閔市監(jiān)〔2018〕47號)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食品生產企業(yè)應當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使用食品添加劑,來函中關于上海世達食品有限公司是否可以在其產品桂冠香腸產品中使用亞硝酸鈉的問題,請你局現場核查該公司桂冠香腸產品生產主要原料、工藝等情況,確定桂冠香腸產品在GB2760-2014附錄E“食品分類系統”中的歸類,根據歸類情況,通過GB2760-2014附錄A來判斷是否可以添加亞硝酸鈉。
特此函復。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