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吳清海20日在青島舉行的全國出入境檢驗檢疫系統(tǒng)“進口食品安全口岸行”主題日活動啟動儀式上表示,進口食品安全風險因素越來越復雜,我國將著力從四個方面提升進口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一是要向出口國官方傳導食品安全責任。進口食品源頭在國外,要通過加強與出口國官方合作,把督促出口國官方落實責任作為其轄區(qū)食品進入我國進口領域的必經(jīng)程序。對大宗敏感產品要實施“境外檢查”措施,逐步加大對出口國家質量安全保障體系以及對供應鏈監(jiān)管的現(xiàn)場檢查、回顧性審查,促進出口國家承擔監(jiān)管責任,保證其輸華食品符合我國食品安全要求。
二是要督促市場主體落實安全責任。進口商是進口食品安全責任的主要承擔者,是食品進口市場的主體,要督促進口食品的責任主體依法落實責任,誠信經(jīng)營,包括完善質量安全體系,重點產品進口商提交檢測報告,境外出口商和生產企業(yè)提交自主檢查報告,實施不良記錄制度。
三是要把握好責任互動關系。完善雙邊交流合作機制,把重點放在加強風險評估、市場準入、考核檢查方面,使出口國政府落實責任,市場主體落實責任,以此為基礎,用好系統(tǒng)監(jiān)管措施,促進形成良好的責任互動關系,形成完整體系合力,共同維護食品安全。
四是要加強社會共治能力建設。食品安全治理屬于社會管理范疇,行業(yè)必須加強自律、提升企業(yè)誠信水平。歡迎學術界、法律界、科技界更多地參與食品安全理論和實踐,鼓勵消費者、媒體更多地參與食品安全社會監(jiān)督。期望各類主體理性科學、公正公平地認識食品安全問題,理智進行食品消費,通過合法方式和合理渠道訴求正當利益。